第二十二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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鄂却不让。常命对妓院里女子的装扮没有什么了解,只觉得是良家妇女的装扮。 毕竟,常棣海不是莫悬,终归还是有点羞耻的。这并不能怪他,这个社会就是如此。 其实,常命在十五六岁的时候,就被派出去过带兵,他带兵居然有几分才略,屡战屡胜,先皇喜欢他,那段时间,外部忧患比较严重,常命虽然想着要与弟弟分离,但是家国为重,也出去支援了几次遇到天灾的地区,是以老百姓一听到他的名字,都是对他有好感的,但之后他的兵权又交还给皇上,他自然知道这是怎么一回事。 如果你放弃了做皇上这条道路,就别怪别人怎么忌惮你了。 他只是觉得,二哥……若他真的想做皇上,又怎会放弃呢?但二哥还是防着他的。 不过,老百姓虽然知道他,但总归是没机会见他的。不然他来到江湖,岂非就要易容了? 常命也没有想过,他叫长生,人家会不会把他跟长生王联想在一起,不过这名字叫的人多了去的,百姓总是想讨个好兆头的。 常命来到粉翠院前,老鸨看到他,打量了一下他的穿着,并不名贵,因而态度也很一般,说:“这位爷,我这里可都是非富即贵的公子哥来的地方……一般人,消费不起的。” 想来那淫魔还有的是钱,大抵是武功高强,抢大户人家的钱财,顺便还奸污了人家的女子。他想要黄花闺女,就只能奸污还未嫁出去的,那就只能找十一二岁的,因为这里的人都知道这个规矩,十一二岁的也早早嫁出去,这样所选择的年龄又小了一截。 再纵容下去,恐怕他只能找十岁的女孩了,说来奇怪,这么喜欢处女的他,居然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