就是人家不知道阿〝我知道这种瞎猜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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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家这方面不懂 才会知道为何是这种现象了 一个职业技巧上的职业道德 那是什麽东西 例如说〝部落格〞 或是无关於法律的职业技巧 但是也是属於技巧法则的 〝作文的技术〞 或是〝打字的技术〞 输入的〝文书处理技术〞 人家很小的时候就知道阿 这种东西 象走田 马走日 卒没有回来啊 足球在界内没有用手阿 就以为这个法则是所谓的社会上的法律 那就贻笑大方了 那个言谈为何就是类似这些 我现在就知道了 人家是孤儿 小时候根本没碰过这个东西 而且是现在实际生活上就需要用到打字及文书技巧 人家就会感觉〝这是什麽东西!?〞